紅利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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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使用規則

購物金使用條款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郵政公司)為回饋網路會員,特舉辦「i郵購購物金積點活動」(以下稱本活動),茲訂定本活動具體實施辦法如下。當網路會員參與本活動時,即視為網路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i郵購購物金積點活動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所有會員並應遵守以下規定。如網路會員有違反本辦法時,中華郵政公司得隨時暫停或終止網路會員所申請之會員帳號並停止提供各項會員服務。

「購物金」為中華郵政公司附條件、附期限贈予網路會員之虛擬點數。購物金並非會員之資產,會員不得要求將購物金轉讓予其它會員或任何第三人,亦不得要求將不同會員帳號之點數併入一個帳號中。此外,網路會員不得要求中華郵政公司將購物金折算為現金,亦不得要求給予非由中華郵政公司主動提供之回饋項目或以其他方式為給付。

服務說明

網路會員經在i郵購網站(www.postmall.com.tw)購物時,即可累積購物金點數參與本活動。

參與本活動之資格

  • 凡加入i郵購網路會員,並填寫真實、正確之身分資料者,皆可累積購物金點數並參與本活動。
  • 凡i郵購網路會員依本辦法向i郵購使用購物金折抵購物金時,以該會員無下列情形為限:
    • (1)
      會員資料登記不實、無即時更新資料或會員資料重複者。
    • (2)
      電子信箱認證狀態為未通過者。
    • (3)
      以投機或不合於本辦法之方式詐取購物金者。
    • (4)
      由司法、執法機關書面通知中華郵政公司為有犯罪嫌疑之問題帳號者。

購物金點數累計及使用方式

  • 網路會員於i郵購網站購物消費後,每消費 NT$100元 即可獲得郵購物商城購物金點數 1 點。購物金點數一點可折抵購物金額新台幣一元。(例如:消費產品金額: NT$100可獲得購物金點數: 1點)
  • 每次訂單沒有使用最少點數之限制。網路會員可以購物金折抵活動商品價額,再以現金支付差價購買:
    • (1)
      當結帳進行時,在選擇付款方式之頁面裡,網路會員將會看見使用購物金之自選輸入方塊,請輸入網路會員想使用之金額或是勾選使用全部餘額選項。 請注意,如果網路會員之可用餘額不足支付全部訂單總額,網路會員仍需選擇任何一種付款方式來支付剩餘金額。
    • (2)
      繼續進行結帳後,網路會員將會發現在訂單明細裡購物金折抵已經替網路會員扣除部分金額,一旦網路會員確認訂單後,網路會員使用之購物金將會立刻自網路會員之購物金帳戶裡扣除,同時也會更新網路會員之購物金帳戶可用餘額。
    • (3)
      請注意,以購物金購買之商品,均無法再給網路會員回饋點數,只有在扣除購物金點數額外之消費才能再計算點數。
    • (4)
      使用購物金換購商品時,該次消費帳單金額需大於零,且每次交易最高可折抵該筆訂單總金額之100%。i郵購各店家並將就實際付款之金額(不含購物金折抵之部分)直接開立統一發票予網路會員。
  • 若因取消訂購或其他事由退貨並退還款項者,中華郵政公司將扣除網路會員因該次消費所獲得之購物金;如該次消費有使用購  物金點數折抵產品價額,亦將回復該購物金點數。
  • 網路會員購買商品所支付之運費不列入紅利點數之計算。

購物金點數有效期限

  • i郵購購物金積點,購物金點數有效期限為一年(有特殊約定使用期限者,從其規定),當購物金點數逾有效期限時,則網路會員所累積之購物金點數將全部自動失效,縱使網路會員未將點數使用完畢,該購物金點數即行歸零,網路會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中華郵政公司退費、補足或回復購物金點數。
  • 購物金點數在商品完成出貨10天後,此購物金點數在確認交易均無退換貨問題,才會進入會員購物金帳戶。

購物金點數之喪失

  • 經查不符參與本活動之資格者,該網路會員所累積之購物金點數將全部自動失效。
  • 網路會員因使用帳號違反i郵購會員同意條款或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而喪失參與本活動之資格時,中華郵政公司將取消該會員累積之所有購物金點數。

使用者義務

  • 網路會員應妥善保管使用者帳號及密碼。除本條款另有規定者外,任何經由輸入正確密碼所發生之交易,均不退費。
  • 網路會員不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因帳號、密碼等個人資訊遭盜用時所產生之任何損失。

法律關係及稅捐

網路會員以線上購物所累積之購物金點數換購商品,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會員之所得,中華郵政公司將不代會員扣取任何稅款。

責任範圍

  • 中華郵政公司得基於業務之考量隨時終止購物金之使用,於此等情形,網路會員不得因此向中華郵政公司為任何請求。
  • 購物金之使用如因故暫停、中斷或故障時,中華郵政公司不會提供任何補償。

修改及終止

中華郵政公司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及相關辦法(包括但不限於獲得購物金之資格、購物金發放方式及換購標準)之權利,無須事先通知、公告或取得個別網路會員同意。若有異動,修改後之活動內容及相關辦法將公布在i郵購網站上(www.postmall.com.tw),網路會員使用前請務必瞭解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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