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所有消費者注意以下事項: ◎根據104年12月31日行政院令:訂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於 105年1月1日施行,根據此令部分網購商品無7日鑑賞期.本商行商品適用準則第一條: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故排除7日鑑賞猶豫期退換貨權益,在此公告消費者於訂購時注意此條款。 ◎在您收到貨品後如因非人為因素之商品損毀、刮傷、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者,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並儘速將新品寄給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