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委會2015年6月起公布,食品類別(生鮮+蔬果等)不適用網路消費七天鑑賞之規範。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商品到貨享有七日鑑賞期之猶豫期權益(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之規定屬於所定之合理例外情事「保存期限較短商品」,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不附任何理由辦理退貨。
另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生鮮水果、客製化商品等,不適用七天猶豫期相關規定。
水果/生鮮商品根據消保法規,不適用於7天鑑賞期退貨。商品標示規格、重量、等級裝箱配送不得以其他主觀認知差距個人口感、顏色、大小等理由退貨。
食品類別(生鮮、冷凍、冷藏、蔬菜、水果等)除商品本身毀損、破裂、滲漏、失溫等等均恕無法辦理退貨。
生鮮蔬果商品若於送達時即有損壞或因運送碰撞造成果物瑕疵,包裝破損不完整等,請維持商品原狀、拍照留存,請於24小時內聯絡,將協助申請換貨服務。
購買前請先理解,謝謝合作!
消費者完成簽收取件起的隔日開始計算至第七天為止;如是以管理員代收,則以代收起隔日計算。
退換貨時,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
每部電腦顯示器所呈現的顏色不盡相同,圖片僅供參考,顏色請以實際收到商品為準。